|
来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分享到:
|
为规范与指导全省海上环卫作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月17日印发《海南省海上环卫作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标准》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8月18日在海口市举办《标准》宣贯培训班。
在培训开班仪式上,省住建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杨洲指出,大家要认真理解《标准》的相关工作内容,深刻领会《标准》印发实施的重大意义和积极成效,并希望以此次宣贯培训为契机,在各市县海上环卫主管部门和相关从事海上环卫作业企业的通力支持和协作下,逐渐提升海南省海上环卫作业水平,开创海南省海上环卫工作的新局面。
培训首先由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周颖对《标准》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介绍公司在编制《标准》前调研各市县开展海上环卫工作的相关情况;随后,由海口京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作业部水域主管王远锋分享公司在海口市美兰区开展海上环卫作业的先进经验。
通过此次宣贯培训,让大家充分理解了《标准》内容,学习了先进地区海上环卫工作经验,有利于下一步以《标准》为指导,紧密结合各市县实际情况,顺利开展海南省海上环卫工作。全省沿海各市县海上环卫主管部门和从事海上环卫作业公司共计61人参加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