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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09 15:49 来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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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建党组〔202232

  

中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工作要求,厅党组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中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海南省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实施方案》《省直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更加坚定自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要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推动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把学习成果内化为增强工作动力、外化为提高工作质效,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敢闯敢试,以实际行动扛起全省住建系统责任担当,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积极贡献。

二、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严密组织宣讲活动。充分用好中央宣讲团、省委宣讲团、省专家宣讲团专题授课资源,通过视频连线、观看视频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系统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厅机关开展“四个一”宣讲活动,厅党组书记在全厅开展一次专题授课,厅党组成员到分管领域进行一次专题宣讲,机关党委联系外请专家进行一次理论辅导,各党支部书记结合部门单位实际上一次专题党课。积极推动定点帮扶村开展理论宣讲,厅领导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和现地调研等时机进行专题宣讲。深入行业领域开展一次专题宣讲,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首场宣讲报告会。组建机关宣讲小分队,按照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宣讲对象的差异,抽组宣讲骨干,精心组织备课,丰富方式手段,确保宣讲实效。

(二)抓实集中学习培训。按照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等部门工作安排,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培养理论学习骨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原原本本学习报告的基础上,区分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好示范、当好表率。机关党委和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学导学报告、党章原文和党媒党刊社论评论文章等,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开展“三个一”学习培训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每半年办一期培训班),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三)深化个人理论自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党员干部制定个人自学计划,认真熟读深读报告和党章原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夯实理论学习的基本功。充分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丰富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开展“三个一”自学评比活动(每月学一章节报告原文,每季度写一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每年组织一次理论学习成果评比),激发党员干部自主学、竞相学、拓展学的内在动力。

(四)丰富配合活动形式。开展4+2+2+1”主题配合活动。一是机关党委组织一次理论测试,举办一次知识竞赛,观看一次主旋律影片,参观一次海南建设成果展。二是厅机关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贯彻二十大精神·聚力帮扶促振兴”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高标准准备省直机关“椰树杯”党建创新引领工作创优大赛作品。三是各党支部分别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一次志愿活动。四是机关团委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说”活动,聚焦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谈心得体会、谈建功自贸港。利用机关门户网站、公众号跟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转载推送专题理论文章,开设专栏刊发党员干部心得体会。

三、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既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党的领导作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2.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教育引导全省住建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用好党性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开展好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主题教育。

3.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处室领导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重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统筹做好党外干部工作。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和重新使用受处分干部等工作并常态化通报发布典型案例。关心关爱到基层特别是到条件艰苦地区挂职锻炼的干部。

4.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党建引领,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从行业评先树优、荣誉授予、发展党员、学习培训等方面加大对“两新”党组织支持力度。坚持红色引领带动力贯穿始终,建立“红色大讲堂”,组织政治意识强、党建工作突出的“两新”组织负责人“现身说法”,激发其他“两新”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不折不扣落实好“两个覆盖”的工作要求。

5.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树立求真务实、严谨细致、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坚决纠治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文山会海、工作过度留痕等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促发展。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党员干部严于自律、担当作为,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6.扎实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认真履行住建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廉洁保障房”“机器管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治理等专项工作,深化标本兼治,扎紧反腐败制度笼子。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从业行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1.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因城施策实施调控,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加强市场监测,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有序推动商品住房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加快安居房建设。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居房建设管理政策和制度。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居房配套政策,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安居房供应力度,逐步提升安居房在新增住房供应总量中的占比,把安居房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住房制度的压舱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稳定器、招才引智的吸铁石,有力保障城镇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

3.加大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十四五”期间,通过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5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通过盘活空置住房、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督促市县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出台具体操作或实施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项目准入、建设、租住、退出等管理要求,稳步有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和高质量发展

1.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城市更新课题研究,指导市县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在城市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开展“十四五”全省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研究,推动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化、体系化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8.5%以上。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2.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落实《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2022—2025)》、住建部“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规划要求,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为抓手,强化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加快推进我厅数字化转型,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完善农房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农房设计建设有图纸、质量安全有管控。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结合“六水共治”攻坚战部署,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高质量推进渗漏厕所改造,实现农村渗漏厕所应改尽改。科学有序规范开展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2025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居民家庭燃气全覆盖。研究制定符合海南实际的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规定,明确保护利用的方向和底线,创建省级第一批传统村落。到“十四五”期末,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匹配的国家、省两级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体系,建设一批保护、传承、利用示范项目。

(四)紧扣“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推进住建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1.稳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通过“每周一报”、调研等方式,加快推动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升级改造项目、文昌厨余垃圾处理厂等项目建成,全效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及资源化利用能力。压实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逐步推动物业小区实现撤桶并点。强化监督检查,利用无人机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打通全链条监管流程,促进实现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持续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跟进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建立“两高”沿线分段划片式管理,稳步提升沿线景观风貌。统筹推进近海海面和近岸滩涂垃圾治理,构建完整的海上环卫收集、打捞、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省海上环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2.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2022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60%,此后逐年提升,到2025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大于80%。大力推广装配式内装修,实现装配式内装修从示范应用到应做尽做。推动装配式建造技术从房屋建筑工程向市政工程的拓展应用。积极培育基于建筑业的上下游产业集群,涵盖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培训教育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基本形成,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水平大幅提升。

3.打造博鳌零碳示范区。充分利用和展示国内外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和产品,集世界现有降碳技术之大成,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零碳示范区,使之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技术和实践的窗口,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做好“双碳”示范。加强顶层设计,成立省市两级工作专班和东屿岛现场指挥部,组建国内外专家团队开展全过程技术管理,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引导社会资金充分参与,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进博鳌零碳示范区建设。

(五)坚持制度集成创新,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1.加快推进“机器管招投标”。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3个“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平台建设,运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构建交易、监管、服务全覆盖,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的“1+3”“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开展住建领域“机器管招投标”工作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并在其他领域逐步推行,实现交易公开透明、监管及时高效、服务全面精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动。

2.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当前“工改”工作成效基础上,优化流程分类管理,深化图审改革,优化联合验收服务,提升在线审批水平,加强全过程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让审批办件更加快捷,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和企业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3.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过程监管机制。完善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修订形成《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信用主体评分标准,实施更加全面、规范的市场主体诚信评价标准,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诚信评价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在行业管理中的应用,进一步建立住建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全面推进城乡建设

1.坚决打好新时代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新闻宣传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宣传政策措施成效、展示城市建设新貌、反映百姓生活变化、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更多理解、更大支持。着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

2.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以社会文明大行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琼崖纵队纪念场所、红色娘子军纪念园等红色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四史”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广泛宣传“最美住建人”“十佳城市美容师”、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个人、劳动模范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先进事迹,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

3.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为抓手,开展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生活等系列活动。高位对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体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各项工作,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深化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清洁海岸线”“义务植树”“保护传统村落”等品牌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持续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推选活动,组织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特色创建。

(七)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1.加强房地产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房地产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作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统筹推进个别房企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处置工作,确保房地产风险总体可控。利用专项借款工具,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

2.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力争从根本上消除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责任链条,重在立足完善和落实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等。大力推动建设施工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总量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整治和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造安全稳定的自贸港城市建设环境。

3.提升信访工作水平。聚焦我省建设领域信访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抓好矛盾隐患和初信初访源头化解,攻坚化解我省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细化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受理信访事项办理效率。锚定问题,加强走访调查,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的产生。及时处置,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导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四、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看齐意识、严实的工作作风,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突出位置,严密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厅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统筹谋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二)精心筹划组织。根据中央、省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党建引领自由贸易港建设任务,落实好责任分工,完成好规定动作,开展好自选活动。机关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制订党支部学习计划。广大党员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制订个人学习计划。行业党委、机关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三)严把政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对重要的提法、重要的结论,对重大理论问题的阐述、转载,与党中央精神进行对标对表,防止片面化、简单化。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管理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平台,高压严管有害信息,筑牢网上政治安全屏障,防范各类政治风险。

(四)坚持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这个当前海南最大实际,联系住建领域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本单位工作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五)创新形式载体。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呼应广大党员干部的新期待,运用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采取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实践要求的方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拓展学习宣传深度广度,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六)加强调研督导。机关党委将对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作为综合考核党支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经验、通报问题、表扬先进,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附件: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工作职责

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

精神工作推进计划表

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

宣讲工作推进计划表

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精神工作事项清单和责任分工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成员和工作职责

我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开展,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成立我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陈孝京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联伟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旭彦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积卫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高明  厅党组成员,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书

记、局长

杜海鹰  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

何小鹏  二级巡视员

陈永富 二级巡视员

林诗辉  总工程师

员:郭咏梅、莫百超、高磊、程叶华、王建宝、赵小亮、陈东海、许虹、王智、王博、林明泉、陈雷、郑儒韵、孙淑华、王素芝、刘志伟、蔡和林、吴湘文、陈小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任:陈孝京(兼)

副主任:郭咏梅(兼)、 莫百超(兼)、高磊(兼)、程叶华(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小组、材料起草小组、宣传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小组

负责人:郭咏梅(兼)

联络员:李述朝、张戌辰

(二)材料起草小组

负责人:莫百超(兼)、程叶华(兼)

联络员:马文龙、袁智、符策栋

(三)宣传工作小组

负责人:高磊(兼)

联络员:杨

三、工作职责及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对我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进行部署,统筹谋划我厅活动安排,研究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指导、推动、督促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

1.综合协调小组:牵头起草我厅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加强与有关单位联系对接,做好协调保障,统筹各项工作开展;组织筹备有关会议,研究推动我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任务落实,指导和督促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材料起草小组:负责有关领导讲话稿、相关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阶段性情况。

3.宣传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汇总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等材料,编发工作简报;做好宣传报道,通过厅官方网站、公众号及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我厅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另行发文。


附件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推进计划表

序号

类项

活动安排

责任部门

时间安排

1

厅党组(扩大)会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人事处

2022年11月5日前

2

厅党组(扩大)会

研究制定厅党组实施方案

人事处

2022年11月底前

3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会

认真学习报告原文,深入理解内涵

机关党委

2022年11月底前

4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会

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机关党委

2022年12月底前

5

深入开展理论宣讲

按照我厅宣讲工作推进计划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

人事处

行业党委

2023年6月底前

6

集中学习培训

“三个一”活动

每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

各党支部

每月月底前

7

开展一期“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

机关党委

人事处

2023年12月

8

每半年办一期培训班

机关党委

2023年4月份、10月份

8

个人理论自学

“三个一”活动

每月深学一章节报告原文

党员干部

每月月底前

9

每季度写一篇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党员干部

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前

10

每年组织一次理论学习成果评比

机关党委

2023年11月底前

11

主题配合活动

开展“贯彻二十大精神·聚力帮扶促振兴”主题党日活动

机关党委

2022年12月底前

13

高标准准备省直机关“椰树杯”党建创新引领工作创优大赛作品

机关党委

按照省直工委通知要求

14

组织参观一次海南建设成果展

机关党委

2022年10月底前

15

组织观看一场主旋律影片

机关党委

2022年11月底前

16

举办一次知识竞赛

机关党委

2023年3月底前

17

组织一次专题授课

各党支部书记

2023年2月底前

18

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

2023年3月底前

19

组织一次志愿活动

各党支部

2023年10月底前

20

主题配合活动

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说”活动

机关团委

2023年5月底前

21

开展督查调研

结合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重点考评各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情况

机关党委

2023年11月底前


附件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推进计划表

序号

类项

活动安排

责任部门/人员

时间安排

1

厅机关开展“四个一”宣讲活动

厅党组书记在全厅开展一次专题授课

机关党委

2022年12月底前

2

厅党组成员到分管领域进行一次专题宣讲

厅领导所在支部

2023年2月底前

3

外请专家进行一次理论辅导

机关党委

2022年12月底前

4

各党支部书记结合部门单位实际上一次专题党课

机关党委

2023年2月底前

5

积极推动定点帮扶村开展理论宣讲

厅领导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和实地调研等时机进行专题宣讲

机关党委

2022年12月底前

6

深入行业两新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宣讲

组织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两新组织的首场宣讲报告会

行业党委

2022年12月底前

7

机关宣讲小分队

组建理论宣讲小分队,开展菜单式宣讲

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3年6月底前


附件4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事项清单和责任分工表

工作事项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主要措施

分管领导

责任处室

责任人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把党的领导作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3.高度重视、坚决抓好中央巡视、省委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忠诚。

陈孝京

机关党委

人事处

莫百超

郭咏梅

2

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深化党的理论学习成效,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1.利用厅党组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领导干部上讲台、党员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强化党的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

2.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用好党性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宗旨;

3.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开展好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主题教育。

陈孝京

机关党委

莫百超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处室领导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科学实施干部考核评价,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处室领导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2.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3.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重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统筹做好党外干部工作;

4.做好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和重新使用受处分干部等工作并常态化通报发布典型案例;

5.关心关爱到基层特别是到条件艰苦地区挂职锻炼的干部。

陈孝京

人事处

机关党委

郭咏梅

莫百超

4

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全面提升厅机关、直属各单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效。

1.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建基本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激发“两新”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不折不扣落实好“两个覆盖”要求

陈孝京

机关党委

人事处

莫百超

郭咏梅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5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1.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树立求真务实、严谨细致、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

2.坚决纠治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文山会海、工作过度留痕等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促发展

3.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党员干部严于自律、担当作为,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陈孝京

机关党委

莫百超

6

深入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

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律,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扎实推进“廉洁保障房”“机器管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治理等专项工作,深化标本兼治,扎紧反腐败制度笼子

2.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

4.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从业行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陈孝京

吴旭彦

杜海鹰

机关党委

保障处

招标办

莫百超

王建宝陈小荣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7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1.加强指导,督促市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因城施策实施调控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处置好市场的异常波动;

3.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4.继续实施商品住房总量管控和计划管控,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吴旭彦

房产处

  

8

加快安居房建设

加大安居房供应力度,逐步提升安居房在新增住房供应总量中的占比,有力保障城镇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

1.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利用存量房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政策制度;

2.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任务,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

吴旭彦

保障处

王建宝

9

加大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力度

“十四五”期间,通过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5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通过盘活空置住房、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2.督促市县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出台具体操作或实施办法,稳步有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吴旭彦

保障处

王建宝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和高质量发展。

10

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

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化、体系化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8.5%以上,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1.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城市更新课题研究,指导市县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2.开展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十四五”建设规划(指导意见)课题研究;

3.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4.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5.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陈积卫

吴旭彦

城建处

保障处

赵小亮

王建宝

11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十四五”期末,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管理效能保持在较高水平,群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1.组织前往各市县开展关于城市运管服平台一期建设的调研指导及业务培训工作;

2.开展平台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省内外调研,细化业务处室、市县需求,做好平台二期建设前期工作

3.开展CIM平台可研、初设编制、标准研究、项目实施等工作,搭建CIM基础平台、城市燃气管道生命线安防与应急监管、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城市体检等重要场景应用,开展城市(园区)CIM建设试点。

陈积卫

城管处

城建处

郑儒韵

赵小亮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和高质量发展。

12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创建省级第一批传统村落;完善农房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农村渗漏厕所应改尽改;全面提升我省城乡居民燃气普及率,2025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居民家庭燃气全覆盖。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

3.结合“六水共治”攻坚战部署,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高质量推进渗漏厕所改造;

4.指导市县科学有序规范开展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工作

5.制定《海南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办法(暂行)》,组织各市县申报省级第一批传统村落

杜海鹰

陈积卫

村镇处

城建处

陈东海

赵小亮

紧扣“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推进住建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13

稳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逐步推动物业小区实现撤桶并点;促进实现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及资源化利用。

1.加快推动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升级改造项目、文昌厨余垃圾处理厂等项目建成,全效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及资源化利用能力;

2.持续压实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以示范引领的积极效应促进物业小区实行规范管理;

3.强化监督检查,利用无人机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打通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流程;

4.持续做好道路清扫保洁,稳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5.持续跟进环岛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6.统筹推进近海海面和近岸滩涂垃圾治理。

陈积卫

环卫处

  

紧扣“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推进住建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14

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

2022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60%,此后逐年提升,到2025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大于80%;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1.逐步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包括设计、生产、施工、检测、验收在内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支撑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

2.制定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和计价依据大力推广装配式内装修;

3.推动装配式建造技术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向市政基础设施的拓展应用

4.积极推进各种结构类型及技术集成的应用;

5.创新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在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中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EPC)、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

6.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生产、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集成协同应用

7.健全产业链条统筹全省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出台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

8.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拓展壮大我省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产业配套能力

9.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10.加大热带建筑技术研发力度。

刘联伟

科技处

定额站

林明泉

吴湘文

紧扣“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推进住建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15

打造博鳌零碳示范区

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博鳌零碳示范区使之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技术和实践的窗口,进一步推动海南和全国城乡人居环境“双碳”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做好“双碳”示范。

1.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创建方案》《总体设计方案》《技术导则》等方案指导博鳌零碳示范区建设;

2.成立省市两级工作专班和东屿岛现场指挥部,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

3.组建国内外专家团队,开展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示范区建设不走样,最终达成既定目标;

4.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示范区建设,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市场化机制;

5.公开面向全社会征集零碳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充分利用和展示国内外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和产品,打造集世界现有降碳技术之大成的博鳌零碳示范区。

刘联伟

科技处

林明泉

坚持制度集成创新,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16

加快推进“机器管招投标”

构建交易、监管、服务全覆盖,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的“1+3”“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实现交易公开透明、监管及时高效、服务全面精准,预防腐败,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

1.体制机制建设:制定标准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自动匹配投标人资格条件;优化评标办法,提高全流程“机器”自动识别、评审比例;将信用评价等级标准应用于招投标,提高评价等级高的得分权重;试点推行“评定分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标后履约信息对接互通,形成闭环

2.梳理汇总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查找制度漏洞补短板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3.做好试点推行“机器管招投标”工作。

杜海鹰

招标办

陈小荣

坚持制度集成创新,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17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和企业满意度,优化审批流程,让审批办件更加快捷。

1.优化流程分类管理

2.深化图审改革

3.优化联合验收服务

4.提升在线审批水平,加强全过程信息共享

5.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审批办

孙淑华

18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过程监管机制

完善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1.修订形成《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信用主体评分标准;

2.加强信用信息在行业管理中的应用,进一步建立住建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刘联伟

建管处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全面推进城乡建设

19

坚决打好新时代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仗

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1.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

2.找准新闻宣传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宣传政策措施成效、展示城市建设新貌、反映百姓生活变化、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3.着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

陈孝京

机关党委

莫百超

20

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1.用好红色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四史”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2.广泛宣传“最美住建人”“十佳城市美容师”、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个人、劳动模范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先进事迹。

陈孝京

机关党委

莫百超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全面推进城乡建设

21

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为抓手,开展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生活等系列活动;

2.高位对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体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各项工作

3.深化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清洁海岸线”“义务植树”“保护传统村落”等品牌志愿服务

4.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持续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推选活动,组织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特色创建

陈孝京

机关党委

莫百超

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22

加强房地产风险防控

统筹推进个别房企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处置工作,落实“保交楼、稳民生”的目标,确保房地产风险总体可控。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重点做好个别房企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处置工作;

2.利用专项借款工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

吴旭彦

房产处

  

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23

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实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总量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城市建设环境。

1.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点,每季度专题研究,每月跟踪推动;

2.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专项整治行动;

3.定期编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

4.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建筑施工监管赋能;

5.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常识普及和安全警示教育,跟踪曝光重大隐患;

6.加大对全省监督机构和建筑工程参建企业人员宣贯培训力度

7.加强督导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奖惩措施,奖优罚劣。

陈孝京

质安处

质安局

  

蔡和林

24

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聚焦我省建设领域信访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抓好矛盾隐患和初信初访源头化解,攻坚化解我省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1.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强化信访工作责任;

2.修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工作办理规则》等文件,细化压实责任提高受理信访事项办理效率;

3.主动加强与政法、信访部门联络协调,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主动研判,分级定档,分类处置;

5.加强走访调查,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开展整治活动,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的产生;

6.第一时间获取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处置,主动发声,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陈积卫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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