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19-3955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6-03-1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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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6-03-1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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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njst.gov.cn)上“公示公告”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下发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
二、基本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省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及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大对各市县对住房保障公开力度。一是通过网络、媒体、施工现场、办公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依法及时公开包括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在内的各类住房保障信息,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将信息公开列入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内容,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明确具体公开内容,包括全省各市县住房保障政策、建设计划、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分配管理情况均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公开;全省住房保障政策、年度建设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等内容均在我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四是项目现场信息及时公开,2015年度保障房建设项目均在现场设立了公示牌,公开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并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已竣工项目,均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立了永久性标牌。
2.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方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要求,及时向全社会发布2014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告。包括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资金其他运用和风险情况、年度财务情况等方面。在便民服务方面,尽最大程度方便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群众。有礼宾引导员、叫号服务、咨询台;有详细的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小册。
3.在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公开方面,我厅将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监管作为工程质量保障的抓手。今年以来,我厅牵头组织的两次大检查,在网站上发布了2份检查通报,公开检查情况,对4个建设工程项目通报表扬,对46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做出的行政处罚及处理向社会公开,共公开了16家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8名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面,2015年继续完成本项任务。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3]135号)文件要求,通过各种方式,积极主动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县能依法公开房屋征收各环节信息,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和载体作用,做好房屋征收现场公告栏、电子屏的建设,主动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有些市县还主动公开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设计情况,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重点做好在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的公布,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和补偿情况,没有发生一起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而引发群众上访事件。此项工作目前已经常态化,保障了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二)本部门信息公开
主要完成以下方面工作:
1.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一是修订并完善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经梳理,我厅责任清单中部门职责登记表16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15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6项、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9项,我厅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权力28项。同时我厅编制了权力清单中85项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并按要求在省政府网站、省政务中心网站及海南省住建厅网站开设的行政职权公开专栏公开涉及我厅的审批职权内容,与海南在线、南海网等网站实现网上链接,扩大行政职权网上公开面。通过相关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及时公布取消、下放、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知情权、接受服务权、监督权。二是创新资质审批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和资质电子化申报与评审。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厅以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为载体,依托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平台,以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等资质申报工作为试点,探索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窗口两种方式进行申报,除按要求提供电子版和资质申请表外,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材料,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进行资质申报工作。2015年11月,我厅开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简单换证工作,企业通过海南省网上审批大厅提交电子版材料,不再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收到领取新版资质证书通知后,凭介绍信、旧版资质证书和《海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领取新版资质证书。三是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动态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厅及时对外发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以及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预算及决算都辅以详细的说明。
3.推进建设行业人才培养信息公开。一是抓好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信息公开。通过在厅机关门户网站、海南省建设人才与教育培训网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公开评审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有效促进了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2015年共有1409人申报晋升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共评审通过初级、中级、高级1213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全部在海南建设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信息公开。年初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印发全省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厅机关门户网站公开,明确办班形式、时间、内容及培训对象等,使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准确了解培训信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接受继续教育。
4.及时回应及解读社会关切热点。一是搜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热点、难点工作思考、调查研究、经验做法等信息;业内人士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国家重要政策法规的解读;监测我省内各市县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及天涯社区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舆情,及时采集编辑呈送分管厅领导或相关处室处理。重要舆情随时报。二是通过海南日报、厅网站对我厅职能或牵头颁布的政策、重点工作进行解读。主要有:海南省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厅长丁式江解读《建设“海绵城市”促进人水和谐》等。三是落实省领导在《互联网信息择要》批示,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两个政务信息平台反映工作动态,通过省内外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我厅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上级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是在“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公开我省施工图审查相关信息,包括全省所有图审机构名录、简介和审查项目进度等情况。
2015年仅由我厅机关提供材料,在报纸、电视台刊(播)反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内容的稿件约450条,政务信息稿件60多条。
5.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制度建设。在我厅制定的若干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巡查制度。如将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专项巡查内容,建立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今年6月,我厅对全省18个市县保障性住房网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门户网站维护和更新内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查询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和对象、实行阳光征收等方面,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房屋征收维稳工作进一步提供保障。
6.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2015年由我厅办理的建议提案共79件,其中人大建议32
7.主动公开情况。2015度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58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1条行政复议数量1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6件、被依法纠错数4件、其他情形数6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18条。公布权力清单85项。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共公布52条,其中:公开财政资金使用信息数8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数
8.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厅2015年度截止目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数为5件,其中网上受理3件,信函受理1件,当面受理1件。申请办结数5件,按时办结数5件
9.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我厅还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主要做法
一是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我厅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总体要求和海南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部署,我厅紧紧围绕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推进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新常态”。认真制定我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下发到各处室、厅直属单位。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二是我厅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等信息公开手段及时宣传和发布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今年着重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以及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方面政府信息工作并取得了预期成效。“以公开促工作,以工作化公开”,将公开作为工作成果的具体展现。我厅在建设领域里所做的工作成绩,已通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展示出来。避免了“为了公开而公开”的信息公开误区。
三是做到公开有规可循,完善和创新信息公开机制。为规范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包括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限时办结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制》、《政府信息公开立卷归档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实绩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如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查询制度、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通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征信平台建设。自2008年至2015年底,我厅从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都是按照我厅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主动、按时、按责完成。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行政;对通报、处罚企业行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意识有待提高,本职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需要加强。比如有些处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一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没有或者不能够及时通过网站、媒体向公众提供。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和量有待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公众期待还是有较大差距。以公布一般性文件通知、会议报道多,为公众企业提供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仍然提供不足。如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资质审核、职称评定等信息公开都是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出发,提供的信息仍然不够细化,不能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有待改进。如一些政府信息并不来自厅机关,很多涉及便民服务政府信息来自于厅下属有政府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这些部门提供的政府信息相对少,有些部门的信息是政府信息还是非政府信息不好界定。如住房保障政府信息来自市、县、乡街道,最终到社区。如何有效督促这些政府信息的进一步主动公开,还需要做许多工作。
四是对政府信息的解读,热点舆情回应还有待提高。我厅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主动向外界通过发言人制度发布重大关切次数少;我厅政府网站焦点网谈、互动节目少;主动解读建设领域热点舆情少,这是今后我们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五是我厅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还不全面如何做到让公众一目了然;行政审批还需进一步下放或全面清理;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下一步工作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深化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权力事项清理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采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暨“双公示”,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例外”,将我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准确、完整、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明确公开责任主体,“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权责清单”,建立公示目录,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落实到位。二是加快网上审批和监管。加快海南省房屋建筑全过程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以提高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开效率,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征信体系。三是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电话:6522656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